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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

可恨之乱象源于行业之可悲

今年6月初,范冰冰被群众举报利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10月3日,相关税务部门发布声明,范冰冰被责令按期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8亿余元。案件尘埃落定,却没迎来看客皆大欢喜。一方面,民众愤慨于其补罚八亿却无刑事责任。但这自有法院权衡法规为据,公众无法代劳。另一方面,说到底范冰冰不过是个例,更需要整治的是整个娱乐圈。

对于整个行业来说,此次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明星为了偷漏税可谓花招百出,比如“大名鼎鼎”的股权分红模式。尤其在电影市场,我们很容易发现一部电影背后,有很多叫不出名字的公司,这些公司如昙花一般,在一部电影里出现过一次便再难寻踪迹。这些公司可能是明星自己成立的公司,甚至是为一部影片而临时注册的公司,它们作为投资方进入到整个电影项目,以方便明星日后走账。这也是为什么明星名下的工作室或者公司的注册地往往都在拥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外地。

阴阳合同事件若回溯便回到了老生常谈的问题——天价片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等地税务机关的调查核实情况,范冰冰在某电影摄制过程中,以拆分合同的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此外,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这样巨大的数字或许除了商界偷税走私案、政界贿赂案,也只能在娱乐圈听说了。毕竟据《2017年中国名人收入榜单》显示,中国收入最高的10位明星的合计年收入已超过22亿元人民币。

这很大程度上根源于娱乐业的自我特质。与其他行业不同,娱乐圈从一开始就是诞生于民众喜好和热情的产业,通俗讲基本是靠粉丝养出来的金钱衍生品。它一直都是跟随于社会潮流和社会舆论被动发展,缺少行业性的主动追求和自我审视。从最初的《步步惊心》《美人心计》到2015年的《鬼吹灯》《幻城》《云中歌》,2016年《诛仙》《爵迹》再到如今的《孤芳不自赏》《为了你我愿意热爱全世界》,电视剧行业逐步走进了流量为王的死胡同。大IP加上顶级流量小花小生和宣传全网铺基本等于胜利。片子的剪辑配音、演员的演技、剧情的铺陈、特效的贴合度都被放置后议,重要的是先用高片酬请来大咖位。

不可置否,在这流量为王的信仰下,从业者也更容易被花花世界迷了眼,抛弃自我追求而屈从于观众偏好,成为市场的奴隶。同时,由于过分依赖观众飘忽不定的喜好,整个行业的新陈代谢速度加快,一线流量层出不穷。在这样的背景下,胜利者更难以避免“有恃无恐”的自满心态,认为热度代表一切,粉丝摆平一切。

从这个意义上看,想改变如今的娱乐行业乱象,还要从社会文艺取向着手。努力引导观众欣赏有追求、有内涵的作品,肯定有职业操守和自我修养的好演员、好艺人。社会喜好趋向变化了,娱乐行业的风气自然就趋从改善了。同时,完全放任市场的做法在这个行业是行不通的,我们还是需要一定的外界干预来培养德艺双馨的明星艺人和推动积极的文艺作品呈现。

所以,与其纠结于范冰冰案,不如思考“阴阳合同”背后的行业乱象。偷税漏税与个人心性脱不开联系,但是行业风气对其行为的最终实施也产生着影响。



编辑:liushuj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