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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

既然“同等效力”,就应对“非全”一视同仁

来源:清新时报 作者:欧阳楚可


2017年,任某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成为了某985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这是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统考统招的第一年。任某因此对“非全”的含金量信心满满。然而毕业后,求职却屡屡碰壁。不少企业直言:“我们不要非全日制的学生!”经过努力,任某在一国企求职成功,成为该国企的实习生。但是入职半年后却被告知无法转正,因为“非全的学历被卡了……”

自2017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统考统招”以来,已经过去了三年了。在改革伊始,教育部曾发文承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及相同效力。”因此,2017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吸引了大量应届生报考。然而三年过去了,已经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普遍反映就业时“遭受歧视”。

笔者认为,既然教育部承诺了“统一效力”,国企和政府部门面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求职者时,必须真正做到一视同仁!

有的人说,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本来就不如全日制研究生,这的确是客观现实;还有人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录标准普遍低于全日制研究生,这的确也是客观现实。但是如果教育部对非全的定位就是“与全日制有区别”,是“低一档的研究生”的话,就应该早早出台政策,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实际地位、应享受的待遇讲清楚。正如教育部规定“大学本科结业相当于专科毕业”一样。既然在17年表示了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效力相同”,就不应该在就业时有所区别。

又有人说,教育部的规定是指导性的,不能逼迫企业遵守;教育部曾在答复学生质询时表示,就业是“双向选择过程”,教育部无权干涉。言下之意,就是默认了非全日制研究生受歧视的事实。

事实上,教育部的这番表态是有漏洞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固然可以“双向选择”,但是作为政府部门和国企的广大机构,则必须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一视同仁。首先,政府部门、国企与一般的私企不同。私企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而国企、政府部门必须承担一部分社会服务的工作,有义务维护社会公平。其次,如果政府、国企带头歧视,“效力相同”岂不成为一句空话?这不仅是关乎数十万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途径的问题,更是关乎政府公信力的问题。

总而言之,即使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可以“双向选择”,政府部门和国企也要拿出“一视同仁”的表率来。目前少数国企岗位、公务员岗位向非全日制研究生同学开放了,例如中国人民银行的部分岗位。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也希望真正“一视同仁”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封面图来源于网络)


编辑:wux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