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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

我们无权让医护人员裸奔逆行

来源:清新时报 作者:作者 | 欧阳楚可 责编 | 陈洪淼 排版 | 王大可



近日,武汉多家医院发布接受爱心捐赠公告,向社会紧急“求援”,足见疫情前线口罩等防护物资的匮乏。在这样的情况下,部分医护人员几乎“裸奔”与病毒搏斗,这样的白衣天使如何不令人崇敬。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裸奔逆行”从来不该被当作医护人员的义务。在疫情前线有一群特殊的“逆行者”,他们是非编制的规培生、实习生、医学研究生,只要战斗在前线,他们同样是可敬的白衣天使。但是部分医院却拒绝为这些非编制人员提供同等的防护措施,甚至对其提高防护水平的要求百般阻挠,实在令人心寒。在新浪微博“医学生不是逃兵”这一话题下,四川某医院医护人员表示,在该院一病人隐瞒新型肺炎病症、导致自身暴露之后,该院某实习生对该院的感染控制制度、防护物资调配情况提出了不满。然而这一不满得到的却是领导的指责,要记录其工号、事后处置。另一家医院中有实习医生表示自己“一天只有一个普通口罩”,换口罩要求受到阻挠,而正式工则不然。

疫情面前,抗击疫情是医护人员的义务,但拥有足够的防护措施也是医护人员的法定权利。

本次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已被列为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章第六十四条规定:“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人员,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由卫生部颁布的《医院隔离技术规范》规定:“一般医疗活动时应佩戴纱布口罩或外科口罩;接触经空气传播或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近距离接触时,应使用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接触甲类或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患者时,应穿防护服。”上述规定都是医护人员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不容置喙,更不能以崇高为名,要求医护人员无防护、低防护做业。医护人员完全有权利要求对自己进行保护,医院也有义务对医生进行保护。

有人说,现在一线防护物资匮乏,实在做不到法律所规定的保护措施。但是,真正令人愤怒的并非医护人员的防护物资匮乏,而是部分公民及领导对此的态度。

“大敌”当前,绝大部分医疗工作者任劳任怨、将抗击疫情作为首要任务,防护物资固然匮乏,但一线工作者除了向社会求援以外,并没有太大的不满情绪,这是因为物资匮乏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然而,同样是奋斗在前线的医护人员,仅因编制就被区别对待:医护人员防护不足,就认为这理所应当;医护人员不满现有防护、安排,不仅不进行调查研究,反而直接表示“失望”,将“安全防护”与“贪生怕死”画上等号;医护人员想向上反映,就百般阻挠,要记录工号、事后处置……将医护人员低防护下的“超水平发挥”当成“医德”与“标准”,造成这些寒心行为的根源是对医务人员生命的漠视,是将医务人员当作工具——治病救人的工具,累积“政绩”的工具,发泄情绪的工具……

但事实上,无论编制内还是编制外,医护人员的生命权与其他人的生命权没有高低之分,医护人员和患者都有健康生活的权利。尽管防护物资的匮乏是一个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但在已有物资条件下尽最大努力保护医疗工作者,则是应该做到的。

“逆行”是需要歌颂的,但“裸奔”是需要尽早解决的。医护人员的“裸奔逆行”实际是一系列原因下的无奈之举,并不是什么值得讴歌的对象,更不是评判医护人员的正常标准。武装好“逆行”的战士,给他们拒绝冒险的权利,才能让疫情催化出的人性阴影无处遁形,才能让下一次“逆行”安全返航。


编辑:wux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