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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

立遗嘱年轻化趋势彰显现代社会理性精神

来源:原创稿件 作者:王欣钰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立遗嘱的人群中,已经出现了95后的身影。在无锡锡城公证处,最年轻的是1995年和1997年出生的两个女孩。公证员介绍,她们长期在国外生活,在国内的财产种类多、数量大。对此,有网友感慨“二十二岁就能立遗嘱的真是人生赢家”,也有网友晒起了自己的“遗产”:蚂蚁花呗、京东白条、游戏皮肤……

但调侃归调侃,近年来,立遗嘱年轻化确实是明显趋势,无锡市锡城公证处表示,2017年该处受理的遗嘱公证中,30到60岁之间立遗嘱的比例已经达到了三分之一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水平提高,人们思维也不断进步,现代文明精神渗入到了人们的日常行为中

首先,年轻人们不再避讳生死。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立遗嘱”是属于濒死之人的,死亡是不吉利的。而早立遗嘱的趋势则体现了对于传统封建迷信的破除,这种破除建立在现代基础教育和科学技术观念的深入人心之上。人们的生死观更加理性。

其次,与质疑者“年纪轻轻立遗嘱是赶死吗”的论调相反,早立遗嘱体现的恰是一种化被动为主动的积极人生观,即对产权的积极掌握。随着中产阶层的壮大,许多有一定财产,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选择早立遗嘱,对不可控因素主动出击。

过去,人们往往认为遗嘱是大家庭的家长为避免遗产分配纠纷而立的,但众多案例显示,由于遗嘱缺席而产生的个人财产归属不清,还可能导致家庭资产的流失,使法定继承人不能充分继承应有的权利。在目前立遗嘱人中占47.74%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也许便是出于以上考虑。因此,在头脑尚清晰之时早立遗嘱,梳理清个人、家庭财产,管理好身后之事,也是对家庭负责的体现。

再者,随着立遗嘱群体的年轻化,一些虚拟财产也被纳入了立遗嘱的范围,增加了财产属性的复杂性。这些虚拟财产不如不动产那般实在可见,更需要当事人自行安排归属。

总之,中青年立遗嘱在体现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而这些意识在重视个人权利的现代社会尤为重要。

更进一步,立遗嘱的年轻化趋势也反映了法律维权意识正在深入人心。诉诸法律不再被视为“破坏情面”的事,而逐渐成了人们自然运用的常规手段。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表示,中国传统的人情社会主要遵从的不是法律,而是规矩、口头契约,是“习”出来的礼俗,在“长老统治”秩序下,人们遇到纠纷也很少选择对簿公堂。

但在转型期的现代中国,法制化程度不断提高,法律不仅被运用于国家治理,也逐渐成了普通人的家庭管理工具。从99.93%的人在立遗嘱时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到日益普遍的婚前财产公证,年轻一辈的人,不再那么忌讳“谈钱伤感情”。法律手段不再是“不信任”的代名词,有据可依恰是“相互尊重”和效率的保障

因此,两名95后女孩立遗嘱,这看似轻巧的举动,实则反映了社会观念的深刻变化。遗嘱意识的增强,既有中产壮大的因素,也是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和法制化管理的成果,彰显了现代社会的理性精神。

本文图片均源自网络


编辑:gengziy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