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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
“初行路,读书,做人,谭很小,很静,太阳老是一鞠笑容,山是山,水是水,我是我。”
冯唐也年轻过。
《欢喜》是冯唐17岁时写就的作品。蓝黑钢笔写满的三百二十七页浅绿色稿纸,结尾清晰可见的“1989年9月”日期,让42岁的冯唐再度翻阅时只觉不可置信。出版家朋友的大力举荐,让冯唐几度提笔欲改,最终却也在徘徊中选择尊重自己当年的所思所想,将那份十七岁的欢喜,原封不动地呈现了上来。
其实喜欢冯唐不必读《欢喜》的。
《欢喜》平淡得太过真实。17岁的冯唐同17岁的秋水一起,经历了一场再普通不过的青春——热切的张扬,嚣张的叛逆,淡淡的悲戚、无声的喜欢。秋水既有着异于常人的敏感和过人的才华,也同常人一样对社会、人生以及异性有着极大的好奇。青春年少的孩子们,整日咒骂校纪校规的无孔不入,和同伴们一起谈武侠、论诗歌,聊理想,对着同桌女孩柔软的腰身、修长的双腿遐想翩翩。
爱情是文艺青年永恒的主题,秋水的世界也不例外。秋水是喜欢孟寻的,一个眼神,一句交谈,都足以让他用数十倍的篇幅去发泄自己的惴惴不安。他曾在回家路上默默关注那个纤瘦的身影,在不经意间悄悄地试探,在路灯鼓起勇气亲吻——然后收到一记嘹亮的耳光。
“没有冲动地去问一个女孩子和有冲动而不去吻,都是暴殄天物,都是灭绝天理,都是天地不容地事情,是要下拔舌地狱的。”
17岁的冯唐和笔下的秋水一样,都是很通透的人。青春的情感,无需反馈,无需回报,就像秋水照样会赴其他女孩之约,也明白孟寻并非是生活中的唯一。但仅仅是从背后看向她的发丝,就能让他陷入虚脱的满足感。所以说,心里言不及意的悸动,是独属于那个年纪的欢喜,就是含羞地望你一眼,心里便春暖花开、万物生长了。
相较《北京,北京》的浓烈和《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激情,《欢喜》平静得几乎没有一丝波澜。它叙事手法极简,心理描绘占据了绝大部分的篇章。意识流的跳跃思维,总免不了写着写着,就不明所以地抒发起自己的情感,还生怕别人看不懂似的加上哲学的注解,解释自己的用词。三长一短的断句方式,细腻而又嚣张的自我卖弄,就像一列松散的素材,跟随着天赋异禀的文笔横冲直撞,却总也收不拢,合不上。于是那丰富的少年情思便在摸不着头绪的混乱中弱了,淡了,从忧伤少年无厘头的碎碎念,变成读者脑中接连不断的问号。
年轻的冯唐和秋水一样,都是因傲人的才华而格格不入、倍感寂寞的人。三岛由纪夫也写过这种青春的孤独,是指在精神意义上的共同生活中,唯有自己被埋葬的感觉。这样的少年太想表达、太想宣泄,写出的文字也自然而然地消弭了时间线,而变成了自言自语式的人生观合集。
因此,冯唐笔下的青春与爱情,是无关人群的抽离。这是独属于多情敏感少年的故事,总也逃不出寂寞的桎梏。他不在乎读者,不在乎阅读感官,抛弃起因经过和起承转合,在庸俗的青春意淫与形而上的春风秋雨里天马行空,任意跳脱。调情要用古文,抱怨要用诗歌,这种私人化的“精英寂寞”虽然没能跳脱出高中生卖弄文法的幼稚,却又偏偏又恃才狂妄得令人羡慕。
但与其说《欢喜》是一个没有起承转合的故事,倒不如说它根本就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个文艺的闷骚少年用青春情怀和泛滥的荷尔蒙谱写的一首诗。“清时有味是无能,闲爱流云静爱僧”。青春本就是波澜不惊的。直到读完最后一页关上书,才意识到,在年轻人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惆怅里,在春风秋雨中爱情的悸动里,那些念念不忘、深刻缅怀的时光,那朦胧不清的懵懂欢喜,原来都曾真切的存在过。
《欢喜》的特别之处,在于冯唐自己也明白作品的缺陷,但却仍然选择不改一字,在功成名就之时大胆出版。文笔的稚嫩、逻辑的断层,语境的主观随意,是少年人初生牛犊的任性,就像秋水宣誓爱情时所说的——“我把唇压进你的脸庞,你就是我的”——那样炙热而又肆意,就连多年后的冯唐自己,也不忍去修改亵渎。
毕竟那份独属于青春的私印,是无关旁人欢喜,是长大后的你我,再也拾不回的纯粹。
2023.08.14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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