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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
双十一已经过去一周,网购用户剁手之后,正期待着拆快递的一刻。然而,并非所有消费者都能享受这场购物盛宴。
今年,京东商城提供了非常大的优惠力度,推出诸如“满600减300”、“满199减100”的优惠券,以吸引消费者。但在第二天,部分消费者发现自己的订单被取消,一些用户在购买记录里都找不到消息,更有甚者(这是一个状语),还有用户被同时取消了三个订单。京东客服回应称,这是“黄牛党”的“囤货行为”触发了风控机制,对正常消费者并没有影响。可是,京东网站并没有任何对风控机制的提示和说明,对于“黄牛党”的判定标准、商品购买数量限制、订单取消的后续处理工作均没有陈列。如果京东真的有这样一套风控机制,只能说明这套风控机制就算不是漏洞百出,也至少不够成熟,对“黄牛党”的识别准确度太低。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撤单事件的售后处理也令人不甚满意。首先,平台认为自己只是操作失误的工作疏漏,对于所谓的“风控机制”,京东并没有向社会公布其详细的判定规则。如果说出于安全考量,不便公布判断机制,那么在影响到普通消费者的时候,京东也应该及时修改判断机制的算法,以防止更消费者遭受损失。其次,针对这次“消失的订单”的处置,京东给部分发起投诉的消费者的补偿是一定数额的京豆,也就是在只能在京东商城使用的虚拟货币,消费者为了使用这笔数目不大的补偿款,往往要产生高于补偿款额度的消费,而这是否有增强用户粘度和捆绑消费的意味呢?
除了突然出现的“风控机制”,今年京东还出现另一种有趣的现象:卖家请求买家退单。消费者在预售阶段领取优惠额度高的优惠券并按时下单,而后却接到商家电话,称大额优惠券和折扣力度系操作失误,致使店铺损失很大,恳求消费者撤销订单。一家店铺这样干可以理解,但两家、三家的店铺接连出现这种操作失误呢?在各大商家都十分重视的一年一度的销售季面前,商家难道真的没有谨慎核查商品信息,确定最佳的销售方案和优惠力度吗?再者,如果实属商家操作失误,那也不属于《合同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中所规定的要约失效的范畴,故交易依然成立,消费者有理由拒绝商家的请求。与东航“白菜价”机票事件中,东航最终认定已出票全部有效相比,后者的做法显然是更有担当的行为,也更能赢得消费者的赞誉。当商家与消费者的沟通未果时,我认为京东作为电商平台有必要出面干涉,根据现有的平台规则督促商家按时发货。对于迟迟未发货或买卖双方矛盾激化者,也应积极协助商家和消费者诉诸法律渠道,而不是保持沉默,袖手旁观。
在双十一的“消费狂欢”中,商家除了把双十一看做拉动销量的机会,更应看到这是一次塑造自己信誉和品牌形象的机会。唯有打造公开透明的平台,制定行之有效的机制,抱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初心,才能真正让双十一活动成为一场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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