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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
2019年9月15日晚,汕头市一名辅警在阻拦逃避酒驾检查的一辆摩托车时,竟直接向马路中央扔共享单车,导致摩托车倒地,车上二人受伤。这一事件再次引发了对执法程序的讨论。
有网友指出,鉴于摩托车逃逸违法在先,该辅警为了防止其对行人安全的危害,情急之中的举措无可厚非。然而,这种想法明显将执法目的和执法程序本身的合法性混淆了。执法是对的,并不代表就可以枉顾法律法规,进行越界的法律约束。事实上,向高速行驶的摩托车扔障碍物是极其危险的行为,严重威胁到了车上人员乃至马路上其他车辆行人的生命安全。执法者这种行为本身的错误并不能被其执法的目的所掩盖。
通过这例看似平常的事件,反映出有些公民,包括执法者仍然缺少必要的法律常识。从这位辅警的角度也是如此:在执法前,一定要斟酌执法的手段本身是否违法,并尽量找出正确而有效的执法手段。如以这次事件为例,交警完全可以联系前方路段的警力进行合理拦截,或根据摩托车车牌进行跟踪管制,许多方法都可以温和而高效的解决问题。以暴制暴的方法应该留在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旧社会,不应再出现在当今的法制社会中。试想,如果这名辅警的行为没有得到很好的教育和处置,越来越多的执法者对依法执法的观念便会更加淡薄,势必产生更加严重的执法后果。即使是情节更加严重的违法行为,执法过程的合法性依然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将执法的对象和执法本身的行为分开,我们才能建立完整而有效的法制体系,对各种可能发生的违法情况有更好的认识和处理。
当然,逃逸者本身也应当吸取教训:随着法制和技术的发展健全,逃避法律惩罚是不可能的,干扰执法过程百害而无一利,只会给执法者、社会以及自身带来更多和麻烦和纠纷。配合执法者,认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改正违法行为,才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态度。公民和执法者在意识和行为上共同努力,我们的法制社会才能建设得更加完善,才能为我们的安居乐业、为国家的繁荣稳定提高更好的保障。
别让执法成了犯法的挡箭牌,别让保障我们和平安全的法律成了藏匿罪恶的温床,建设法制社会,培养全民法制精神,我们还在路上。
(图片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08.14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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