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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

北大医院医生被打:痛心!但不能寒心

作者:陈洪淼


距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赫医生遭受病人及其家属殴打已经过去了20余天。这20余天里,一位被患者评价为“有医术更有医德”的医生告别了手术台,在本院神经外科病床上饱受伤病的折磨。10月13日,终于等来了西城公安分局的通报:依法刑事拘留病人家属郑某宇,并对其女郑某蕊采取取保候审。

暴力伤医事件留给社会的是恒久的阵痛。“医院暴力将进一步恶化医患关系”,“中国医生倾向于将大部分注意力放在处理医患关系上以保护自己免受暴力侵害”等骇人听闻的言论再次掀起了舆论热潮,这无疑是在医疗界上空笼罩一层阴霾。但固然痛心,也不可就此寒心。这起事件与以往不同,我们更应该从中看到积极的因素,进而思考如何将医患关系导向更健康的发展轨道。

首先,这起个例不应被夸大为医患关系极端恶化的标志。相比而言,以往的医闹事件大多出于对某种“医疗不公”的“抗争”,病患常有理由得到社会同情。但本事件中的病人家属仅仅因在是否剖腹产的问题上与医生的专业建议产生了分歧,就携同待产孕妇和在读大学的女儿对医生大打出手,连产妇和胎儿的安全都置之不顾,只是一种失去理智、素质低下的情感宣泄。这种“失智”在一个家庭中蔓延应该有更多个体层面的原因,不可因此事的曝光和所受的关注度便将其当做一个普遍事件的缩影,让医生们都胆战心惊。


更重要的是,警方对本次事件的处理体现出了很大的进步。在过去众多暴力伤医案例中,医生唯有被动挨打、不予还手才能被认定为遭遇“医闹”,否则将被认定为“互殴”。北大医院之所以对此事采取低调处理的态度,使事件在20余天后才得到曝光,一定程度上应该也与法律对“医闹”认定的界限模糊,医院缺乏十足的信心能够成功维护自家医生的权利有关。而通报将赫医生的行为定性为“被迫还击”,对其不予追责,尊重了事实、捍卫了公道。从“医患互殴”到“被迫还击”,我们见证了对医闹事件处理方式的进步。

当然,我们也应该承认,虽然赫医生的惨痛遭遇更多因病人个人原因而起,但这也足以让医生们在面临医疗原则与病人需求的矛盾时感到彷徨和缺乏安全感。想让医生们摆脱如芒在背的行业心态,还需要制度的保护能切实覆盖到每一位医生,制度的惩罚能切实落实到每一个违规者。近日,发改委、公安部、人最高人民法院等2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对暴力杀医伤医等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我相信,这起事件正将一些原则确立下来,可以为规范医患关系的实践提供一个可以遵循的先例。值得一提的是,自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医闹”行为正式入刑之后,各地“医闹”现象已然大大缩减。但“医闹入刑”毕竟不等同于“伤医入刑”,对明确界定“医闹”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消解“仇医”情绪、解决医患矛盾根本上还需要靠深化医疗改革,以尽可能提高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而着眼于目前,保护好医生,让他们敢于为病人的生命“冒险”,还需由制度为他们提供坚实的后盾。北大医院医生被打一事,正映出了制度完善和落地的坚定脚步。



编辑:liushuj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