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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
五一小长假期间,全国多地出现“买短乘长”(旅客购买短途车票,到站不下车继续乘坐)造成列车超员的问题,其中经停淄博的5022次和经停南京的K8372次普速列车由于部分旅客未按票面目的地下车,导致站内有票乘客无法上车;而G7209次、G7192次高铁则疑因多节车厢超员而无法开行。5月4日,中国铁路总局向受影响乘客致歉,并表示将通过“科学安排运输”和“加强秩序管控”改善节假日运输服务工作。
没票的坐车了,有票的上不了车了,铁总道歉了。指责旅客钻规则“空子”的声音和指责铁总管理不力的声音皆有,那么“买短乘长“,到底谁该背锅?
解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理解铁路部门对买短乘长的规定。《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三十八条:“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换言之,“买短乘长”不能一概归为破坏游戏规则的“钻空子”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它是被铁路部门明文允许的人性化操作,是具有“程序正义”的变通措施。从这个角度,除去恶意逃票越站的犯法者,大部分先上车后补票的旅客只是采取了日常通行的权宜之策。在没有明确禁止和事先告知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能要求乘客预见风险,将其视为“使老实人受害”的罪魁。
矛盾集中在对规定中的“有运输能力的情况”的界定。根据规定,普快列车超载上限为40%,K字头快速列车超载上限为30%,而如复兴号和和谐号的超载上限为20%。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超载状况靠的还是列车乘务人员的判断。这就导致一个本来应该依靠数据的硬标准转化为乘务人员和乘客之间的软接触。那么在大客流时期(比如5月4日铁总临时规定取消车上,越站全部到站加收50%甚至还会被罚款),直接涉及乘客利益、最容易导致矛盾冲突的操作都压在了乘务人员身上。而由于规程本身具有较大弹性空间,其执行又缺乏客观计量,乘务人员实际上没有足够强大的法规和事实支持,劝解乘客按票面坐车往往十分无力。“买短乘长”导致的混乱,很大程度上恰是铁总政策制定和实际执行脱节的结果。
当然有两个客观事实不能忽视。第一,对列车超载状况的测量是困难的,买短乘长的发生率也难以预计。那么在我国铁路系统当前分段售票的运营模式下,高峰期就容易出问题。第二,我国当前的铁路运力难以满足出行高峰期乘客需求的现状一时间难以改变。那么无论如何调剂,都难以满足全部人的利益。
基于以上种种,现阶段处理买短乘长问题的首要是铁路部门要做好利益保障排序。铁路运输安全永远是第一位,买不到票上不了车的骂声再大,超员都要严格把控。其次要保障按票面乘车乘客利益,一方面节假日保障要将“春运”常态化,增大运力投入,使乘客尽可能坐上车;另一方面对有票难上车的乘客要及时安排出行,减小影响。最后,有必要在买票时对乘客进行预警,告知买短补长风险;同时出台规定明确乘客义务,确保超员下车可以有效执行。
买短乘长的锅,铁总要背,但单靠铁总背不起来。当前比起唾沫横飞,更重要的是完善管理秩序,最大可能维护各方利益。
(封面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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