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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货拉拉变成“祸拉拉”:平台不能在悲剧发生前隐身

作者:胡莹

3月3日,警方发布通报还原货拉拉乘客跳窗案经过:双方因付费服务发生口角,后司机另抢一单,更改行车路线,乘客在提出车辆偏航质疑未得回应后跳窗,最终抢救无效身亡。案件背后的来龙去脉再次掀起关于乘客和司机孰是孰非的争论。

但在乘客与司机之外,我们也需要注意到平台方的存在,“货拉拉”在这次女孩丧生悲剧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如央视短评里所说,“其安全措施的缺位助长了乖张,亦加剧了焦虑”。而在悲剧发生前乃至悲剧曝光后,货拉拉却长时间处于隐身状态。

货拉拉本可以做很多事:安装录音录像设备、设置一键报警功能、开设安全专线等,这些功能在如今的网约车平台上已然是普遍现象,滴滴打车的悲剧换来的教训犹在眼前,货拉拉却视而不见、重蹈覆辙。也许完善安全功能也不能将悲剧发生的概率降为零,但至少不会造成如今的局面:直接证据难以获得,案件还原困难重重,民众争论持续不断……

除了安全功能方面的缺陷,货拉拉的管理还存在其他隐患。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入驻货拉拉平台所需的费用存在宣传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入驻培训更是流于形式,20分钟草草结束,有的司机直言“看不懂规章”,且货拉拉平台存在大量客车载货或者客货混载的情况,与道路交通法规相悖。平台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经济利润,常常在本该发声作为的时候选择隐身。

司机与货拉拉平台间特殊的关系形式为平台的“隐身”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新京报记者查阅得知,司机在注册货拉拉平台时,需签署相关软件使用信息服务协议,其中提到:“货拉拉仅为运输服务提供方与运输服务需求方提供中立、独立的第三方信息中介服务。”在一次交易中,站在台前的是顾客和司机,而平台,却打着“中介”的旗号,在矛盾冲突中隐身。

事实上,平台与网约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始终扑朔迷离,这是因为平台经济下我国现行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存在着先天性缺陷。作为新兴群体,《劳动法》尚未将这种新型用工模式纳入保障范围,无论是从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还是组织从属性都难以认定网约工与平台间的劳动关系。除此之外,维权困难、社会保险缺位也加剧了如今网约工的尴尬处境,互联网平台对于责任的推诿无疑是雪上加霜。

目前,这样的矛盾已经被相当一部分人注意到——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陈刚为网约工发声,呼吁工会“站出来”,维护互联网衍生职业者的合法权益。在规范平台用工环境的浪潮之中,平台也需要担起社会责任,而不是利用灰色地带规避责任。

作为服务平台,一味地钻空子,试图通过“偷工减料”来获利并不是生存之道,最重要的是口碑和服务质量,逃避责任的做法最终只会带来无法挽回的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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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ux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