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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
“如何向留学中介要求退款?”
这是知乎上的一个问题,回答不多,8个,而张文显(化名)把每一条都仔细读了数遍。从决定出国读博,到最终放弃留学,半年时间里,张文显和他选择的留学机构之间,经历了“签约-指导-协商退款-协商破裂-多渠道维权-成功退款”的全过程。
2012年底,我国成为世界最大留学生生源国;2017年,教育部正式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出国留学人数达60.84万人,同比增长11.74%,持续保持这一地位。而其中,自费留学共54.13万人,占出国留学总人数的88.97%。在这数十万“留学大军”中,向中介机构进行咨询、寻求帮助的,不在少数。
相较“DIY”自行申请,中介的服务确实有其省力之处,“全包”、“保底”“100%成功率”,听来着实诱人。可事实上,自2013年起,留学机构服务提供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及其导致的消费纠纷,便已频见报端,可既少有人知,同样的条款也仍然如常出现,“中途解约分文不退”、“不购买保底项目未被录取不能退费”这样违反合同法、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反倒成为白纸黑字的“公理”。
“我被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的霸王条款坑了。”这是张文显对我们说的第一句话。那时,他与机构的第一次协商刚刚结束,对方以合同内容拒绝了他的退费要求——“甲方(学生)因自身原因,于申请及申请准备的过程中放弃出国留学申请的,要求解除合同,乙方(留学机构)不退还甲方缴付的咨询服务费。”
张文显是清华大学的研究生。今年春天,计划出国读博的他在朋友的介绍下接触到一家留学机构。几次咨询后,他感到对方“在海外院校配备有联系人”,具有较好的沟通和协助功能,便正式签约,费用两万余元。之后,他接受了机构的整体规划和选校指导,并在培训师的协助下,整理、修改了几版CV(个人简历)。不久前,张文显的家人向他表达了希望留在国内继续深造的愿望,一番考量下来,他决定放弃海外留学。
“因为正式的申请工作,比如写推荐信、文书写作指导、网上申请,都还没有开始,所以我想和他们协商,退回70%的合同款。”张文显说,机构联系人回复表示,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因学员自身原因放弃的情况不予退款。
“最初,我也对合同中关于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费的条款有过质疑,但当时考虑到自己确实打算出国,便没有过多在意。”张文显感慨道,直到自己的提议被驳回,他又进行了大量的法规、案例检索,才发现,自己的权益从最一开始就受到了侵害。
2013年12月5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留学服务行业首批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其中多项涉及退款约定。其违法表现主要集中在: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定消费者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经营者免除了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权利等。
而其中,“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中介机构不退还费用”,或“签约后,委托人要求终止合同,之前缴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或“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后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则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无权要求受委托人退还服务费”的表述,是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定消费者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的违法行为。
2015年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中将留学机构资格认证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后置审批的情况下,留学公司在拿到中介资质之前便已经可以开始业务,目的是降低工商运营的准入门槛,给创业公司增加存活几率,同时也释放出认可目前“无证运营”公司的存在合法性的信号。在“前置审批”时代,很多“留学咨询公司”除了咨询业务外,也从事中介业务,迫于审批困难,都打着擦边球无证运营;而“后置审批”就是先认可这些公司的存在,就加速了“无证”公司的合法化。
2017年1月22日政府网,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留学中介资格认定的规定。此后,留学中介机构将不再需要教育部认定,只需要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即可。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教育部和工商总局互相推卸责任,监管混乱的状况。
但是这一次,工商局没有受理张文显的举报。
“我向北京市市辖区东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了举报,问题类型是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张文显说,“但没有得到受理。不能立案的原因是被举报主体不属于工商局管辖。”
尽管如此,在出示法律规定和媒体报道后,经过第二、三次协商,机构最终还是满足了张文显的需求,退返了70%的费用。双方实现了和解。
较好的维权意识,使张文显的权益免受伤害,但其他人呢?除因自身安排变化导致的解约外,中介协助申请到的专业方向与同学最初告知的方向不符、中介不顾学员的意愿强行设计多个备选院校……与留学机构签约后,希望中途解除合作关系的情况并非罕事。未来,当相似的情况再次发生,学生“甲方”是否还会遇到“乙方”同样的“条款责难”?
2017年6月15日,为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15日发布首批留学服务行业白名单。据介绍,首批公布的留学服务行业白名单企业均承诺在服务过程中遵守相关国家标准,签署了诚信经营公约,承诺接受协会的消费调解,并开通快速调解通道
作为清华人,大概都在桃李桌子上看过“太傻”,三教展板上见过“世毕盟”,各个外联组织的赞助信息里遇到过“再来人”。但我们最熟悉的这“老几位”,并没有出现在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北京地区名录上。
学生希望留学机构退款,一般发生在两种情况下:没有成功申请到任何一所海外高校,或中途解约。而对应这两个不同的原因,留学机构一般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太傻留学的一位客服表示,如果最终申请不成功,费用全退,可以放心;而如果是学员单方面中途退出、终止协议,则不能退还任何费用。“这个毕竟都已经花了很多人力、精力,就不能退了。”她说,“所以要想清楚呀。”
世毕盟的学员联系人则首先保证,只要是硬背景上无硬伤,成功率百分之百。“当年无法申请一般是语言成绩上有硬伤,这种我们会建议他把选校范围稍调整到综排稍后的学校;或是报名时间距离DDL太近,来不及补充相关背景,这种我们会建议他先gap一年再申请。”
如需退返费用,必须选择“全包项目”。这位联系人介绍说,世毕盟留学服务包括33800元的“DIY指导”,及59800元的“全包项目”。后者也称“保底项目”,在前者所有服务的基础上附加保底承诺。如果不选择这一类别,没有获取到offer则不退款。
此外,由于个人原因中途放弃申请的话是不退款的。“没有别的办法呢,因为付出的劳动成本难以量化。所以要在报名之前想清楚是否确定要出国。”她说。
再来人留学则需签订附加合同。《保结果协议》需满足专业课成绩、语言课成绩等具体要求即可签署;而中途退费,则有阶段性退费协议,但具体可以退费多少,咨询师表示属于学员与机构之间的事务。
相较这三家机构,名列“白名单”的金吉列留学有相对不同的处理方法。如未成功申请到任何高校,可免费延期或者退还90%的中介费用,中途解约退还70%的费用。
“这是行规吧。”金吉列赵咨询师如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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